打人造成伤害的赔偿责任问题
绍兴上虞律师
2025-04-14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打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来说,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内容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撞击费等。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不满16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给予适当赔偿;如果行为人的监护人对侵权行为有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责任的大小根据损害后果和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自卫、意外事件等,可能会影响赔偿责任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1条:未成年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费用的支付可以适当减轻;根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过错对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2条:全民所有物或者属于公共利益的物因管理人的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3条:行为人因防止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而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合理的费用由受益人给予赔偿;如果是全部或者部分出于过错造成的,不得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由谁承担损害后的责任。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情况由侵权行为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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